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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29 13:06:19 | 作者: 新闻中心
菲律宾南海裁定案事情简介 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外交部照会我国驻菲律宾大使馆称,菲律宾就中菲有关南海“海洋管辖权”的争端提起强制裁定。我国政府2013年2月19日退回菲政府照会及所附裁定告诉,尔后屡次郑重声明,我国不接受、不参加菲律宾提起的裁定。但菲政府不管中方态度,仍于2014年3月30日向世界裁定法庭提交了所谓诉状。 2014年12月7日,我国政府宣布关于菲律宾所提南海裁定案管辖权问题的态度文件,全面系统阐述我国不接受、不参加裁定以及裁定庭对本案显着没有管辖权的态度和理据。【具体】 2015年10月29日,裁定庭作出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判决。我国政府当即声明有关判决是无效的,没有拘束力。针对裁定庭11月24日至30日就该案实体问题进行的庭审,我国政府再次阐明晰不接受、不参加的态度。【具体】 2016年6月8日,我国外交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坚持经过双方商洽处理我国和菲律宾在南海有关争议的声明》,重申我国坚持不接受、不参加菲律宾裁定案以及经过双方商洽处理中菲在南海有关争议的态度。【具体】 但是,在菲律宾固执推进下,裁定庭强行宣称,我国对南海海域没有“历史性所有权”,并否定了我国建议的“九段线”。【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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